剧情介绍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小男孩提姆(Evan Bird 饰)和妈妈从电影院走出,乘坐出租车回家。谁知他们遭遇了一个连环杀人狂司机,司机鲍勃(文森特·诺费奥 Vincent D'Onofrio 饰)将母子掳至自己的住所,在残忍杀害了妈妈后,却为提姆留下一条性命。鲍勃给他起名小兔,要求小兔按自己的要求收拾房间、阅读报纸的失踪消息、协助处理牺牲者的尸体,稍不顺意或者流露逃跑的企图便会遭到一顿毒打。此去经年,小兔(Eamon Farren 饰)长大成人,他与鲍勃的关系微妙和谐,有如一对相互依存又彼此束缚的父子,在与世隔绝的小屋内孤独生存…… 本片荣获2012年Sitges–Catalonian国际电影节最佳男主角奖(Vincent D'Onofrio)和评委会特别奖。

评论:

  • 郦蕊瑗 5小时前 :

    看完我沉默了...洪导影迷麻烦解读一下,这个故事有任何值得称赞之处吗?镜头语言不就是大段长镜头突然推一下?如果说只是一段私人情感的影像化表达,那柏林电影节评审团大奖难言实至名归了吧。

  • 颖明 8小时前 :

    没看过之前电影的我只能以无聊来评价,没有任何故事性

  • 苏灵秀 3小时前 :

    [Berlinale Competition] 第一次大银幕洪尚秀 在搭建的电影-观众默契里找到哪怕是碎片的可笑的自我,好好笑一笑,然后在现实与银幕交界处celebrate/examine love

  • 洪红旭 2小时前 :

    能够把自己对世界的诉说和疑问全部通过角色表达出来应该是件很让人上瘾的事情吧。

  • 鹿香春 4小时前 :

    这部的温柔让我转粉了,一面脆弱不安地自述,一面示爱又情怯依然。

  • 鞠寻双 8小时前 :

    当尖利的语言与世俗的棱角在遇到金敏喜之后一切都变成了灵魂共振式的激赏,诚然贯穿始终的是对于创作的阐释与解构,但也很难不觉得导演是借小说家之口表达对金敏喜的热爱,那美好甚至是堆砌的。到结尾在虚构中凝视虚构,反而用摄影机拉回到真实,观众在跟随导演一起思考电影中真实与虚构的关系、体验调度的神奇之外,同样怀疑这是否一场大银幕上的洪金婚礼,此时再回看整部电影的脉络,会发现不论导演设置了几重文本,他与金敏喜之间的爱情之路——冲破世俗互相欣赏到结婚(暂时不可能)都是喧宾夺主的。但当观众执着于八卦的时候,那种身不在场的转换和对电影概念的思考又完成了某种嘲讽。3.5.

  • 红丹红 0小时前 :

    洪完成了“小说家的电影”和自己的电影的同构。他的创新点一直隐藏在细节之中,但最后几分钟的戏中戏却大胆惊艳得足以让所有人都震惊。或许,他镜头下所记录的,越来越贴近自己了吧。对于那些高赞评论中的各种优点,可能我是没办法体会出的吧。

  • 项美丽 4小时前 :

    4.0。聰明如洪常秀,自然不會讓電影趣味停留在點綴其間的現實對位和作為前者創作慣性產物的自反嘲弄。近乎全程過度曝光的攝影打破了處於表層的現實基調,轉而塑造出一個個記憶、現實與想像交織的空間。置於片尾(也是結構核心)的真實vlog因而不過是傳達作者意圖的媒介,而非單純的「粉絲物料」。

  • 震栋 6小时前 :

    另外一个喜欢的点是,表演生活化到了一种难以分辨的地步。

  • 雨旭 9小时前 :

    洪现在真的有种铅华落尽的意思了,片子里的几个知识分子几乎都是他自身各个时期自我的投射,而聊到的关于那部电影,关于杜撰下的真实,则用来揭露整个片子要表达的:我给你们看了很多个我,我一直在自省一直在矛盾,但很多事我已经放下了,我现在就知道一件事,我爱金敏喜。

  • 杭梦桃 8小时前 :

    要不是因为这个名字,都不想看洪常秀了。像他这样拍电影,一个月能拍六个。吃饭时过爆,捧花时虚焦……最低级的错误都没有人提了。片尾转彩色更是用烂了。

  • 皇梦凡 0小时前 :

    小说的英文又叫 fiction 小说家的电影中的婚礼大概也是洪常秀与金敏喜的 fictive mariage 穿过镜头交换真心/誓言这一幕堪称电影诞生之初的呢喃(卢米埃尔兄弟)在百年后的回响 虚构中的虚构藏着人所以被感动的奥秘

  • 营华清 2小时前 :

    尴尬美学达到某种高度,比国内无聊综艺的社交尴尬好太多。宋丹丹应该带着和平女士的光环出现在荧幕里,那样还有点意思。

  • 梦凡 1小时前 :

    我只想说,那些没有快进完整看完此片的柏林电影节的评审以及观众,真是让我佩服。一句话,电影不应该是这样子的。

  • 鲜方仪 3小时前 :

    8.5~整个电影都好美啊~好久没有这种纯然看电影的感觉了

  • 段干向真 1小时前 :

    『 7.0 字幕结束,小说家的电影和洪的电影都没有结束(那段我爱你的掌镜严重怀疑是洪本人)』

  • 邛海凡 3小时前 :

    要是哪天我结婚了,我也要拍个这样的东西在婚礼上放!

  • 曹紫雪 9小时前 :

    昔有褒曼捉鸡,今有敏喜拾叶。既是爱的宣言,也是电影创作宣言。

  • 柔昕 6小时前 :

    要不是因为这个名字,都不想看洪常秀了。像他这样拍电影,一个月能拍六个。吃饭时过爆,捧花时虚焦……最低级的错误都没有人提了。片尾转彩色更是用烂了。

  • 类古兰 7小时前 :

    流动感很强的一部。在故事缓慢的水流里,洪轻巧展示了人与人靠近时产生的不同波纹。(Dennis在intro时说这部里有金敏喜迄今最爱的scene。我想不用怀疑,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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