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介绍

  在她牧师兄弟被指控自杀后,格雷斯前往偏远的苏格兰修道院,在那里他摔死了。她不相信教会的说法,揭露了谋杀、亵渎和一个令人不安的真相。

评论:

  • 殷祺福 1小时前 :

    熟悉的人看着亲切,可是一个个都无法掩藏的变老,唏嘘

  • 速永长 0小时前 :

    作为LMM的处女作完成度很高,加菲的表演飞跃令人惊喜,确实是对标爱乐之城的电影,一样拍三十岁前年轻人追梦的处境,一样有很多对于经典的致敬,也……不得不说,一样的通俗,感染力来自于故事外部而非故事内部。爱乐之城的感染力来自于观众自身经历和情感的代入,而这部则更针对本身就对宽街有情怀的音乐剧观众,剧情和人物本身有很多单薄的、甚至是悬浮的地方,脱离了更为真实具体的挣扎(譬如90年代艰难的LGBT运动,包括舞台上的和舞台下的),显得中二有余但悲壮不足。

  • 留怡宁 9小时前 :

    虽然不认识这人,但后面的音乐还挺有感觉的。

  • 范合美 4小时前 :

    这音乐根本听不下去,歌词肤浅,都是生活场景的白描和零碎拼贴,故事也矫情、无聊,男主跟跳蚤似的一直跳来跳去。三十岁生日怎么样呢?三十岁之前是为了那一天活的吗?无语,太自我中心了,主要还是这快餐歌曲太难听、太套路,毫无营养,难以共鸣。更不懂的是,居然一片好评?

  • 登天翰 7小时前 :

    传奇音乐剧大师乔纳森·拉森的传记电影,加菲的演技值得一个影帝提名。把自己的真实生活搬上舞台,成就了乔纳森心中的艺术。倒数第二首歌实乃点睛之笔:你是被爱还是恐惧牵引?这是乔纳森的扪心自问,也是抛给每一个观众的命题。

  • 瑞晨 4小时前 :

    其实不如说是一部加菲的粉丝献礼片,什么都有。搞艺术的人的故事总是大同小异,总是离不开和生活中的贫穷、死生病痛较劲,总是不免在爱中错失,总是会选择放弃理想化而向商业屈服。Rent那种风格一直是我不太喜欢的,所以无法全情投入。倒还是频频戳中了。

  • 曦馨 7小时前 :

    Andrew Garfield唱歌还蛮好听嗷,不过再过两年感觉他的脸就要彻底松了。台词真的是,太絮叨。

  • 聊元德 3小时前 :

    why do you write like you're running out of time...

  • 焉寄蕾 1小时前 :

    其实不是很喜欢加菲,说不上来的感觉,不算喜欢,也不讨厌。看了乔纳森的照片,两个的相貌,还是有许多相像之处的。

  • 雨锦 5小时前 :

    大电影力图给所有人一个happy ending,即使理智知道在欣欣向荣的表象下危机四伏,但还是很难不被触动。大小姐终于接过了老夫人的接力棒,小火车拥有了小说般的男友,就连茜比也有了财产傍身,英伦庄园逐渐迪士尼化了。

  • 甄昆杰 8小时前 :

    因为不是百老汇粉丝,所以触动不是很大,无非就是梦想与现实作斗争的故事,主线很单薄,包括一些生活困境也就是没交上电费在餐馆打工这样的设定,都仰仗音乐出色以及演员卖力表演,倒数计时既是快到而立之年的时间警示,如今看又是男主短暂生命的预言,加菲唱得还不错,前女友石头姐靠音乐片得影后,看他自己能不能冲个影帝提名。

  • 皓辰 4小时前 :

    节奏流畅,情感充沛,音乐好听,乔纳森·拉森才华横溢,但也如同一块培根在生活的大铁板上忍受数不清的煎熬翻炒才有了上桌的资格。人生何其艰难,有使命感何其幸运。

  • 是鸿信 9小时前 :

    Rylee 推荐,她说一定要去看,真的既好看又好听!比同为音乐剧形式的《爱乐之城》更合我的胃口。根据真人真事改编,90年代纽约籍籍无名的音乐剧作曲家站在现实和梦想边缘摇晃。我好几次听着电影里的音乐剧台词着了迷,仿佛在唱我自己。歌舞和音乐的融入并不突兀,反而让电影更充满了想象力、更沉浸式的走入了这位才华横溢又郁郁不得志的作曲家的内心世界。看到最后说,John 在35岁死于突发性动脉瘤,他没能见证自己的作品在百老汇连续12年上演的辉煌,这时我才明白电影名《Tick,Tick…Boom!》的意义,「它以久违的歌舞片的形式倒数了Jon真正迈入三十岁的大门前那些分秒必争所谓人生的成就与意义的时刻,而它们真的那么值得分秒必争么?Come On!有意义的事情太多了,你做过的,即将打算要做的,和那些没做成的,哪件不是呢?」天才始终都是孤独的。

  • 柔骏 1小时前 :

    电影和小说的失落者仿佛永远都会获得成功,

  • 晨晨 3小时前 :

    就为了老太太看个热闹,真是圆满的人生,临走还有人送南法别墅,“我像是会拒绝一套南法别墅的人吗?”哈哈哈哈哈哈

  • 聂英秀 2小时前 :

    tick、tick,不仅为急于成功者、绝症病患而响,它是如此公正,以至于每一个人耳边,都应该响着这样的声音——生命苦短,快去做你想要完成的事吧,「黒髪の色 褪せぬ間に,

  • 雅采 9小时前 :

    Don’t know which is the worst, the music, the singing or the story #134

  • 艾绿兰 1小时前 :

    ①再过八周我将满三十,比保罗在跟约翰列侬写最后一首歌时还要老,我父母三十岁已有两孩子与稳定的工作。

  • 莉彩 8小时前 :

    这音乐根本听不下去,歌词肤浅,都是生活场景的白描和零碎拼贴,故事也矫情、无聊,男主跟跳蚤似的一直跳来跳去。三十岁生日怎么样呢?三十岁之前是为了那一天活的吗?无语,太自我中心了,主要还是这快餐歌曲太难听、太套路,毫无营养,难以共鸣。更不懂的是,居然一片好评?

  • 桐羽彤 8小时前 :

    PS:喜欢里面那个头发剃的方方正正的黑人兄弟,唱的挺有感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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