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做人很痛苦。做鬼更加痛苦。五位平凡的新加坡人即将要面对这考验 。 这个故事围绕着五位胆小和漫无目的的鬼——羽球选手(陈泓宇)、叛逆少女(Ling Lee) 、家庭主妇(林倩萍)和两位街头饶舌(Ben Yeung和Xavier Teoh)。从中他们将体会到阴间的种种的“规矩”。 鬼摄影师(David Aw)加入调查肆虐于人类机心,制造了许多麻烦。活着的就趁机还击,所以那些鬼跑的跑逃的逃。不知不觉中反映出新加坡人比怕鬼还要怕输、更违反规矩。
从《我不是药神》开始,我觉得有些悲壮的事情能商业化讲述,挺好。
太难受了,印度种姓制度真的丧心病狂啊!信仰本应该是救人的,但是在印度可以杀人。诛心啊!但是尽管如此,依然对于印度敢拍出来这样电影甚是欣慰。毕竟最绝望的是欲盖弥彰自我感觉良好的周遭。
为啥少一颗星呢,紧张程度还是少一些。全靠剧情支撑。印度黑暗,一点点再改变,希望我们也是。
五颗星给题材和原型,忽略主角光环和歌舞外挂。
也确实会让人想到我们的九十年代是什么样?
虽然现实在绝大多数时候比电影中呈现的故事更为黑暗,但我们还要保持足够的信心,因为生活中有钱德鲁律师这样的人为正义而不懈地努力。
8.0。有个缺点就是片子太长。后半部分很燃。
丑陋不堪的种姓制度是印度社会的一大顽疾,官官相护的腐败政府,正义之光在呼唤着人性的良知,向詹德鲁律师致敬!
这部里描写的警察看起来智商低,我想之所以他们做事不严谨,应该是认为没人会为犯人出头,被发现的可能性很小,有恃无恐吧。
起初对非黑即白脸谱化的人物刻画感到惊讶,过于黑白分明就不可能有人物的弧光了。后来觉得理由无非两个:一个是电影工业不发达,从主创到观众都是心思单纯;另一个理由就是社会真的确凿就是如此,贱民毫无人格,阶级分野层层分明,社会的阶层就是黑白分明。
导、演、剪、编都是行活,但是意义非凡。人文关怀是四颗星的最后一颗。我们也需要一个又一个这样的律师,如果我们还能容得下这样的律师的话。
30分钟男主角才登场,也是神奇的安排,搞得开始的时候真的不知道电影要讲啥。电影没有刻意的宣扬对立,鼓动变革,但正是这种克制,假设根据真实事件改编,更让人感到种姓制度的可怕。
种姓制度不完全废,没啥希望。给低种姓的人学习的机会,都考上大学,他们自然不结婚不生孩子了
律师真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尤其是那些为底层人民摆脱冤狱,痛苦的律师。无论哪个国家,无论案件大小,都值得大家的敬佩。
为了正义,哪怕天崩地裂,影片正是一个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关于追寻正义的故事。人权律师钱德鲁为无端受冤的低种族部落家庭伸张正义、抵抗黑暗,最终通过法律的武器赢得胜利,恢复正义。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总是更令人动容,很多法律的颁布背后都有为此付出代价的人。还好虽然他死了,但是正义还在,他的妻子和孩子得到了很好的安置。那个人权律师也真好,6年处理了96000个人权案件。但是印度电影每次时长都好长,而且看的翻译版也是好奇怪,很多翻译都不通顺。
印度版辩护人,四星给题材。如很多影评所言,就电影题材而言,印度早就甩我们几条街了,有教育制度,种姓制度,反抗体制权威,反抗宗教等等。
“我相信事实。” The Lawyer.
故事本身不错,但电影的节奏,情节转换实在是有问题。
把歌舞去掉,再减到90分钟,绝对很燃。总有一些人会站出来发声,这个世界不是这样。冤假错案无非是升职,政绩上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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