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读一本90年代国内拼死偷渡去美国热潮的书,不是说人的suffer可以分出高下,但是就,不太能relate从爱尔兰搬去英格兰升职加薪还给房子的痛苦。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For the ones who left. And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故乡这两个字,无论最后扎根在哪里,都是不一般的份量。那些熟悉的一草一木、楼房街景,甚至于讨厌的邻里和八卦,在走之前和走了后都是会想念、留恋与不舍的。但就如片中老一辈所说的那样,“There were no roads to Shangri la from our part of Belfast.”“Get yourself to the moon. ”
老爸为嘛不先带老婆孩子看看伦敦去,一准儿立马想搬家了。
音乐太满,情节琐碎,导演迫不及待地想展现他的乡愁他的记忆,以致语无伦次。离开家永远都只有一种可能:为了更好的生活。
既是导演的童年往事,也是导演的故乡回忆。记忆中的场景每一幕都被精心设计,同时也塞满了真情实感,但片子整体在同类型中还是不算出挑,故事离我们太远,无法共情和信服。好在朱迪丹奇的表演在结尾起了力挽狂澜的作用,让结尾的三句话也格外共情。
以孩童的视角来看待宗教引发的社会、个人创伤,前30分钟有点慢,但是后半段使我常含泪水。这个街区谁都认识你照顾你,但离开这里,Belfast也永远会在。追寻伤痛的出路,可以是离开,也可以是带着伤痕留下。很感性的一部影片。
陪女儿第一次去电影院看的电影,她喜欢就好。
充满戏剧张力的演绎,激烈的宗教冲突表现于街道一隅,在糟糕的时代里依然有金曲和电影。个人感觉是近期政治正确风里的一股清流,直面了更尖锐的身份认同问题,铁锈带般的爱尔兰之殇。
没有童年就不要硬凹。你说这片子是对当初丢在战火中的邻居们的道歉信,我还相信一些。
导演取材于自己的家乡,会有很多私藏的故事,理应会写出一个特别富有真情的剧本,可最后呈现的效果为何会如此平庸。炫技都已经炫成这个样子了,黑白所营造的年代感也被一扫而空。整部片子的风格很跳脱,导致完全跟不上它的节奏,入不了戏。音乐确实好听,但是也因为音乐太突出了,更能够反衬出其它部分的不足。导演的初心被一次又一次刻意的设计所淹没,所以尽管结局展现得很美,好像很能打动人,可到底都是空虚的。
这才是真正的大电影,特效应有尽有,画面精美,不愧是派拉蒙出品,比20年那部电视剧拼接的超能救援强百倍!
2-11 你说故事也不复杂,人物也不多,相比较其他剧情片就很平淡。但是又因为足够私人,那些细小的情感,也能在不同层面打动人。彩色的电影院荧幕和剧院,电视里的电影电视剧,手里的Thor漫画书,所有的这些童年启蒙让他成为了现在的他。而我不也是从电影里开启了新的人生吗?回不去的家乡和童年,美好的家庭,在影片中展示的接近完美的父爱,不知道有多少戏剧创作的成分,自己也在想如果哪一天我能够用影像的方式重新讲述自己的故事,我会保留哪些真实,又会在哪部分增加和修改让故事更符合自己想象中生活。还有就是van morrison的音乐从头到尾出现,因为自己也喜欢他的音乐,所以更是觉得这部电影私人又亲切。
肯尼斯布拉纳的舞台剧调度。小孩的表演很讨喜。
第一次带女儿上影院看电影,当放到阿奇被市长手下抓走的时候,女儿在一旁抽泣。
给我家孩子来评一评,必须给五星,很喜欢看汪汪队,家里各种玩具都堆满了
镜头语言成熟,较多长镜头,开始时的两个环绕镜头运用得当。
你不是阿方索·卡隆,你也不是迈克·李,你更不是肯·洛奇。黑白影像用不好是常态,抄不好就是蠢材,风格与叙事两头不顾更是无可救药。
一个童年
2.5星。也许导演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展现宏大的社会、政治或宗教议题,只不过想透过还原私人的回忆,向经历过那个年代的普通民众致敬。然而,用梦幻的回忆替换真实的历史,用温馨的口吻回避残酷的人性,是否让不熟悉那个年代的观众产生误会?建立在这虚假布景里的故事,透露出塑料般的历史感,伴随着Van Morrison的怀旧金曲,这种虚无的历史感更让人觉得不适。
剧情好幼稚,但是汪汪就是可爱呀~就冲毛茸茸的爪爪和耳朵也要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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