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部导演的自传吧,能在琐碎杂事中把人物都塑造的很丰满,这是功力,镜头语言也很丰富,值得一看。
喜欢papa,还有他那段话:记得你是贝尔法斯特15区的,在这所有人都爱你,走的多远变成什么样也不要忘记,这大概就是故乡和家人的治愈。配乐也很棒,喜欢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之间的感情,虽然妈妈有点飘浮,但真是个美女。
①估计大多数国人看这部电影,是因为包括奥斯卡在内的一堆电影节提名荣誉在身,没错我也在此列,但半个多世纪前北爱尔兰一条街道上某家庭的经历和少年成长故事,似乎与中国观众距离远了一些,无论是地理距离文化距离,还是情感共鸣方面的心理距离,加之全片的故事性并不强,所以前后24小时我才磨磨唧唧断断续续看完;②我对黑白片向来不太感冒,总觉得导演无非是想增加年代感(包括前阵子看的《兹山鱼谱》),但代价是失去了很多可以倚赖颜色传递的信息和意象,且平添了一份矫情和人为的匠气。电影毕竟不是平面摄影,一张黑白照片的所有信息可以在一瞬间通过注视抵达观者内心,电影表现手段是极为复杂和丰富的,放弃色彩,相当于放弃了无数种可能性。
fine outta 10. I liked many things in it but it feels soulless.
童年的故乡,离开的人总有一天会回想起,那是最深层的记忆,早已融入自己的潜意识,成为自我的一部分。我唯一接受不了的是葬礼之后的歌舞,沉浸痛苦也不能太久,但是失去至亲之后紧接着表现欢乐就太过薄情了,痛苦更能让人成长。
故事剧情有点普通,好喜欢爷爷奶奶的部分,最后一段太好哭了简直。一颗星给摄影,一直在猛截图
好多多余的镜头就像好多多余的台词一样
乱糟糟一片,虚情假意不知所云。快进看的,浪费了宝贵的一小时。
电影院听原声真是太伤害观影体验了😭 我不信我英语那么差一定是他们口音的锅。 去看之前只知道是讲一个街区的故事,也做好了被感动的准备,没有太多的背景知识了解加挺不懂让我对街区冲突的起承转合都完全不明白。但是这样也似乎贴合了导演想表现的儿童视角,童年为什么会有冲突不记得不知道,只知道妈妈会想骑士一样举起盾牌保护我,爸爸和哥哥在坏人来的时候会保护我和妈妈,暗恋的女孩互相交换礼物道别(虽然很学霸的送了我数学教辅)。 在这样的家庭里相信不论去哪里生活都会过得好。最后三行话看到直接泪目,坐在新西兰小文艺电影院看电影的我,那一刻究竟是stay的(对比大批回国的留学生),还是left的,还是lost的呢? 大概这部片子最适合的就是移居他处远离故土的人了。
2.5。很疑惑这样一部片子是怎么混进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名单的,零碎的剧情在故事层面上就让人无法进入,对1960年代的粗糙还原(试图通过黑白色调来掩盖不足?)也是令时代感尽失,只能靠近乎滥用的音乐来吸引观众的注意。
7分,举重若轻。如果去除掉显而易见的破绽,六十岁的肯尼思·布拉纳在《贝尔法斯特》中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我看到男女在思维上的差别,从父母争执中显现了人为什么需要“家乡”,从Buddy拒绝离开中知道了曾经作为孩子失去了什么。死死抱住加酶洗衣粉的Buddy是儿童该有的样子,它要前去的是《月球环游记》的片场。贝尔法斯特是爱尔兰岛东北沿海拉干河港口,但它有另一个名字“家乡”。
刻意的机位
几乎看不到导演的野心,精心布置的街道和不痛不痒的台词同当时新教和天主教之间腥风血雨紧张形成了严重的割裂。全然不能以一句“孩童之视角”掩盖导演过于追求唯美形式的干枯品味。《自己去看》、《穿条纹睡衣的男孩》也都是以孩童视角,在这中间往往传递一种环境异化与教育引导的渗透,当所有人都被整个不安的社会环境所裹挟,那孩童视角便更加残忍锋利。这部影片并没有看到,俨然是平淡而又生活化的流水账。父亲的矛盾是纳税和赌马,母亲的任务是在暴乱中教育小孩,整个家庭是游离于斗争之外,外界的环境矛盾中心并不是靠几场骇人听闻的教父演说的戏码就能阐明清楚的。
影片有太多时代元素的拼贴,但最宝贵的还是私人记忆的重组与还原,这是一个人的原点,是挥之不去的乡愁,就像片尾的那句话——给那些留下的故人,给那些离开的游子,给那些所有迷失的人。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合着你们自己也知道爱尔兰口音会被人笑死,想不通到底是怎么做到每句话都用同一个声调说出来的…插曲和配乐非常不错。
但最后还是让我感动
影片在俄乌开战后看,似乎更应景了点,没人喜欢战争,人人喜欢家园,试问要不是连命都保不住了,谁会离开亲爱的故乡的呢?影片在片尾闪过唯一的全彩色画幅是呈现了当代的贝尔法斯特,而整个电影几乎都是六十年代黑白的过去,但更有质感也更加有趣。你可以把他看作爱尔兰的阿莫多瓦和贾樟柯,他们都在电影里为自己的故乡正名。惊讶的是本片居然没有入围最佳摄影和最佳配乐,离谱!
即便是个彩色电影,它也依然可爱,只是会变得很普通,最好的戏都在爷孙俩的对话上头了,不知道为什么让我想起《客途秋恨》来,自从离别故土,秋天的风就这样吹了一生。
。。。走or留。爱尔兰口音把ei发e是不是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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