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愿意花一个半小时去看一个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不是两个半……有一种把I'm 硬拉长成my name is的感觉
前面在嘉年华的部分特别喜欢,让我想起了当时看《巴斯特斯克鲁格斯的歌谣》的快乐。充满文艺色彩又满足猎奇。后半部分的故事逐渐拖沓,把时长拉到两个半小时,有点太长了。
都1202年翻拍70多年前的片子了,那不精致点还能说的过去吗?给R级加一星,搭配不搞预言,搞人物前史的一小笔冲出了更浓的精神分析味儿,男主的悲惨宿命已经不是当年的自我发现和救赎,而变成了当今时髦的自己作的活该。
I thought this was going to be Guillermo del toro's The Prestige but no
个人是挺喜欢托罗的美学的,但实在没什么化学反应噻……属于托罗的那part都有故弄玄虚之嫌。
前面铺垫有点长,只是为了结局的geek。在后期的blanchett的目的和动力,实在是藏的有点深,塑造的太少了。后面实在是为主角揪心为什么这么甘愿当geek,后来想了想这就是命吧,藏在自己心底的噩梦,一直都或多或少影响着你的一生,决定你的命运。
美术、摄影、灯光和服化道都不赖,只是这么一个故事真的需要用两个半小时去讲述吗?尤其第一幕的铺陈有必要如此大费周章吗?要不是结局带来了我始终迷恋的宿命感,观感只会更一般。
前情有必要交代,但确实不必拖得太长。陀螺可能是想找个机会展示自己的freak show美学——马戏团的帐篷和诡异陈设令人联想到魏玛时期表现主义经典之作《卡里加里博士的小屋》。当陀螺沉迷于此时,批判与猎奇的分野则趋于暧昧模糊。
(p.s. 前半和后半割裂到像两部电影)
寂寂无名的男人stan ,没有珍惜自己的机会,被欲望所淹没,在杂技团里利用前两个女性,无意酒给Pete反而害死了pete,那是的Stan还有些良心和愧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Stan 贪婪越发的膨胀,一步一步,最终玩火上身,把最爱他的Molly 也伤透了,Stan害死了自己的父亲,天道轮回,最终自己亲手把自己变成了怪物。
7.0 production design是一脉相承的作者性,在细枝末节的角落里创造了很多诡异的奇观符号,可主线完全抹去了原作的神秘主义符号而着重于迂腐而俗套的精神分析,甚至把stan设计了一个随波逐流的懦弱小人,可能是陀螺自己都不相信库神这样的气质拥有任何妖言惑众的能力,只能把他放在若有若无的二战背景之中,被凯特·布兰切特和鲁妮·玛拉生吃活剥。
摄影服装和美术视觉方面就像入口就化的牛奶巧克力,你可以相信《水形物语》的导演在这方面的绝对质感。但除此以外真的就像一滩烂泥,又长又臭又稀巴烂。故事完全没有让人看下去的欲望,如果不是几个奥斯卡戛纳影帝影后级的卡司阵容,这片子绝对就崩了。我不喜欢这种明明不复杂但却搞得看似特别深邃和拿捏的劲儿。当然,演员没有提奥斯卡个人奖项也是有道理的。剧情限制了演员的发挥,太拿架子了,看的让人不舒服。
偽善未必不是一件好事,維持著天平脆弱的平衡,表演著對善良些微的敬意。但是,偽善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只是不斷堆高的河堤與河床,當洪水爆發時一切只會變得更糟糕,需要撕破偽裝讓邪惡張牙舞爪再次創造平衡,然後埋下更大的地雷,不過表面依舊優雅,當燈亮起,依然有人會起立鼓掌,下一次潰堤也安靜地開始進入倒計時。和《裡卡多一家》比起來,《好老闆》中的Javier Bardem才是當初令我折服的表演,演技之神又一次將光照向了他!
3.5吧,有点失望,天道好轮回的故事,嘉年华部分没有美恐好看
通灵术就是一念地狱,内心自卑的异乡人对名利的追逐就像片名一样,nightmare alley通往噩梦。
从他喝下酒的那一刹那,失败就从此开始了。我猜的是最后他回到原来的马戏团当了怪人,结果原来的马戏团倒闭了。可是他还是成了别人的geek。
前面又吓人又墨迹,都看困了、好在后面进展迅速,结尾处理的前后呼应、故事的不错,就是男主这张脸总让我感觉是在澳洲驰骋的牛仔,下一秒就要骑马了
真的,好长,啊!前半部分和后半部分很脱节,最后靠一杯酒圆回来,但还是感觉像两个故事。
这也太长了,节奏慢,实在看不下去了。58分钟弃剧。
故事很好,可惜表演有点中庸和一般,平铺直叙吧,凯特仍然是抢风头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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