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者们都知道了要写自己了解的事才能打动人,于是越来多的作品就是聚焦于创作过程本身……歌太密了吧,还挺洗脑的,让情绪一直跟着节奏律动,故事虽陈旧还是能让人投入其中。
其实他自己选择的答案,已经显露在头一句歌词里了。“牢笼还是翅膀,你喜欢哪个?去问飞鸟吧。”
将歌舞成功嵌进了情节里,而不仅仅是停留在了简单的插入,人物情绪的展现更是非常丰满,充分把舞台的效果发挥出来,加菲的表演抓住了人物对梦想的坚持和对舞台的奉献,情绪的表达很到位,唱功也真的好。(8/10)
为何总在梦想终点止步?为何总会留下遗憾?那便是生命的倒数时刻在无声呐喊。
明显不如爱乐之城,音乐和舞蹈不突出,除了凡妮莎其他演员也不吸引人,故事也不算流畅。
表演很好 曲子很好 主题也很好 遭不住实在水土不服 从舞台搬到镜头前不代表可以罔顾电影逻辑 林漫威别拍电影了还是
就不得不承认
For the love of NYC,Musical and greatest artists!热血沸腾,眼眶含泪,恨不得起立鼓掌(只恨不是在剧院里),Bradley Whitford的桑爷造型乱真100个赞,好莱坞请给加菲小金人。
单拎出来还行,但是绝不能和爱乐之城比啊,这部只有typical可以概括,朋友人设、三段式剧本、舞台剧式编排等等都很typical,除了剪辑稍有想法以外,其他全都规规矩矩,这和爱乐之城甚至纯传记片登月第一人相比都套路化到家了
所以现在是白人只配和黑人做朋友,交个女友也得是有色人种。其他白人都要均匀肤色,才可以出镜?编排流畅没问题,看着尴尬症都要发作了,实在看不下去,这么高的评分,是因为歌好听吗?电影不是MV,不是唱跳拼凑,故事是什么?剧情在哪里?
没想到人物弧光落在了白人男性觉醒,然后开始尊重女性和LGBT权利。就这点屁事从13年《为奴十二年》到现在了还在拍。
音乐剧粉滤镜加成,看到了很多Rent的影子,LMM这情怀牌很会打啊。
好处一是没有做成一个串讲,而是截取了一周的时间来映照一生,二是ttm原本是带有自传性质的作品,音乐是参与了叙事的,缺点大概还是四平八稳甚至俗不可耐,电影感不够,舞台和电影有剥离感,说到底还是想唱就唱,mv串烧,而且不知是刻意为之还是力所不逮,淡化了社会和时代背景。但作为导演处女作和音乐片,已经值得肯定了,观感流畅,节奏好,对于主角本人的指摘我觉得也恰是优点之一,就是呈现出了创作者的自我、偏执、孤独和痛苦,也是他的才华所在和灵感来源,呈现了舞台的高不可攀又触手可及,艺术家的孤独和爱,we all leave with an unfinished song. 加菲太好了!
形式会让人产生一种疲倦感。如果不是音乐的忠实爱好者的话,可能看电影会非常吃力。好像就真的是在看音乐剧,但可能大多数观众进来之前不知道是这样的。在音乐叙事和现实叙事来回切换,有些不适应。P.S.加菲那个嘴,他是故意的么。。。
如果说Company是30岁群体的情感焦虑,TTB则像要补足他们的职业焦虑——在我看来他们来自于同一类人。必须要赞叹LMM的导演处女秀,把这部作品做音乐电影其实很容易变成煽情MV,但是ONE MAN SHOW式的旁白穿插,起到了一定的调和作用,最终也可以哀而不伤。若说不足可能是前边有点细碎,后半程更流畅情绪也更浓烈,整体有点过盛。加菲和演员们的在线不多吹了,SUNDAY的大合唱很有百老汇重聚的感动。最终最终一定要说每吹Jonathan Larson或者LMM都会感叹桑爷是永远的神,我相信他们所做也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偶像足够伟大,一切成就皆是向光的结果。
有时候觉得电影评论真是残酷,明明是真事但放到电影维度就是稀烂,也跟导演选取桥段有关吧。精彩之处在于用三空间连一个唱段,典型就是与好友离别那段。其实除了最后一首,所有歌我都喜欢,尤其女友吵架的那段声情并茂
但也说了凡事尽力而为
你永远可以相信LMM。你也永远可以相信加菲!!!演技长进得相当可以哦,看得出对larson的举手投足都是琢磨过了,把音乐执着和幽默天赋演到了骨子里。时常觉得LMM是larson附体么,为啥那么有才华,就很多创作的方法真的好妙。
No.3 有人活得像夜晚的星,不需要天天为人指路,却能长久安慰失意的路人。
在三十岁之前几个月看这部电影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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