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被压榨的最后一天,老爷子一把岁数还在打打杀杀也是不容易,感觉演技非常可
行行行 勉强能给个四星了 老大叔居然不算是绝对主角了 我说咋卡司不算弱呢
大叔本是人狠话不多,上年纪变成碎嘴唠叨就很难接受。
看完本片不知不觉就想到最近唐山打人那事了~只能庆幸幸好有视频爆出来~
评分有点低,感觉可以6分及格。Liam确实老了,这么大岁数动作戏已经很优秀了,何必和年轻时候比?而且重点难道不是在老特工患了老年痴呆吗。最后的结局还可以,只是中间的节奏有一点慢。
莫妮卡·贝鲁奇在这部片里面的死法也够惨的。
本来还挺好的,就等着看警匪怎么联手灭掉大BOSS以及收黑钱的喽啰们,谁知道突然莫名其妙就结束了。是因为开局太大不知道怎么圆回去了吗,真是虎头蛇尾。
连姆尼森再年轻几岁多好,虽然很符合剧中的角色,但是还是感觉有点拍不动了,连姆尼森救一切,这次是自我救赎。可能有些剧本比较烂,但是就是喜欢连姆尼森这该死的气质。
剧情七零八落的,为了跟片名记忆呼应上在最后硬生生来了一出靠记忆找到关键证据的桥段,我真是醉了。
爱泼斯坦的真实故事如果要拍成电影 比这个要精彩太多了
看完去查了连姆-尼森的年纪~还有10天就要过70大寿了~于是这部英雄迟暮咬牙维护最后体面与尊荣的商业片,像是量身定制:打得动静蛮大,但从濒临失忆到拿枪哆嗦,都现实而真实……至于故事,会边看边觉得往哪条老套路上拐。
打工人被压榨的最后一天,老爷子一把岁数还在打打杀杀也是不容易,感觉演技非常可
重要的是死之前做了什么。”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老套,但几位老戏骨还是贡献了不错的表演,至少让人有“不让美人见白头”的感觉。
这片子把Liam叔虐得可惨,又是老年痴呆,又是良心折磨,又是刑讯逼供的。
挺好的,很人性,看的是电影,但真正看的是自己,能是男一男二?其实都是自己。
别再让连姆·尼森杀人营救了好吗?他老了看不出来吗?
何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后一箭收尾得很干脆。男主智商捉急,非要认准由自己来死守金岩,而且就在跟前看着不挪窝。没读过中华典故大全吃大亏,妥妥的此地无银三百两。既然之前埋藏了那么久都没人发现,为何就不能两人一起去找挖掘机。男主找到飞机残骸围搭了个遮阳棚,可在沙尘暴面前被摧枯拉朽。途径此处跋涉者,见他根本不会撒谎,称自己收的是破烂,还继续苦等朋友来捎他。当跋涉者窥破他的内心,男主怒抄起铁锹拍死了跋涉者。本以为是脱水,男主出现了幻象,可找上门的另一位跋涉者就是沙漠姐妹花其中的妹妹。被外出寻援的老道,放了鸽子的男主,成为了殉财者,被豺狗叼食而死。导演展现出蛮荒条件下的生存法则和人的贪婪,可故事发展缺少张力和分支,全在预想之内。好在演员的表演足够使人沉浸,化妆效果到位,皮肤的起泡和脱皮极为逼真。
好片子,虽然现实生活中不会存在,但是还是一部好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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