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凌晨IMAX第一场出来开车回家,感觉一路超速的状态。再吹一波,Fraser的摄影真的太厉害了。这种硬桥硬马8、90年代风格的场面动作戏近年真的少有。恍惚间竟然有种当年大银幕看Mad Max的感觉。
猫女爱上了“正义”的蝙蝠侠。
这部仿佛是现代版的我本来也没多喜欢的黑暗骑士三部曲,绷着阴沉三个小时但又没看到什么深刻的东西其实蛮累的,有些地方节奏有些崩(比如 Alfred 病榻前那部分)。但爽是有爽到,音乐和画面真不错。
果然不出所料,从知道导演是谁和看到预告之后的所有担忧全部成真。导演真的很努力在装了,而且似乎真的有被自己装到。但是很可惜,天赋这种东西是没办法的,处处都透着匠气、做作和贫瘠。有一些构图和美术是好的,但是和扎导那套拥有完整体系的美学真的差太远了。至于叙事和深度,和诺兰…算了不比了,您配吗?
如果说诺兰的蝙蝠侠实现了艺术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完美平衡,做到了“雅俗共赏”,那这一部真是雅得过头了。三个小时阴冷冗长的你画我猜,最后用旁白念一段小作文强行显得很深奥。大概是我期望太高。
当你脑海里有超人大战蝙蝠侠的场景时,这版蝙蝠侠两次被人类小喽啰打晕我叫那个大无语。
为什么要用超级英雄题材拍一个早就过时的侦探类型片。三个小时的时长,以为最后一幕会憋个大招,结果是一个哑炮
即便是能够理解剧作上的努力但仍旧无法原谅这块三个小时的反复和磨磨叽叽和莫名其妙的感情线;音乐也不大好,很出戏。另外,在当下的上海看这部(或者任何的超级英雄电影吧)只觉得是超级讽刺:没有剧本敢这么写、不再相信任何的英雄主义、哥谭永远可以重新开始但真实的世界不会
给扎导道个歉,dc的英雄最迷人的是西西弗斯般受劫的神性,而不是在赛博朋克化的哥谭装科特柯本
流水線作品,蝙蝠俠注定是一個保守主義作品了,警察這麼亂來,地下社會這麼取代了所謂的「正常功能」意味著的不是一個不逾越界限的英雄能拯救的,這種以反壓迫代替反剝削,以警察腐敗無能和謎語人的肆無忌憚來映襯蝙蝠俠的(「非暴力」的不用槍,天降猛男般的強力「慈善」)正義,這就證明這只能是個男性成長故事,用一百個所謂的「獨立女性」(卻還要去酒吧賣弄風騷謀生)都掩蓋不了這種正義的油膩,但是只要謎語人一出現,全片的正義就立刻消散了,因為這不是黑暗中缺乏光,而是燈下黑,只要存在正道,就一定有非正道,所謂的蝙蝠俠的柏拉圖式的「節制」的智慧,也只是一種典型的男性自慰,正義就像飛機杯一樣...
好喜欢猫女!他的飞行服也太可爱了!在夜晚看起来更像鼯鼠了,我要马上看到这样的同人。
而在与那个丧父的孩子对视时,才明白痛苦从未消失。
视听真的太惊喜,非常的cinema,每一分钟都很享受。尤其有一场追车戏,车灯穿透雨雾,冷静与疯狂的追逐,简直有种灵魂出窍般的美感。这种为电影院而生的电影,真的是观众的幸运。整部电影的核心在于“看见”,看见这座城市的“魔幻”,看见罪恶是如何滋生,看见过去的种种变成今日的伤痕。这一版的蝙蝠侠和此前都不同,他年轻,颓废,绝望,不是后来我们所熟知的,游刃有余的花花公子,钞能力者,反而像阴郁的诗人,愤怒的拳手。瘦削苍白的脸颊与伤痕累累的身躯,在本我和超我之间反复横跳去实现自我,性感,迷人。从《小丑》到《新蝙蝠侠》,很高兴看到好莱坞逐渐找到另一种超级英雄电影的表达,英雄也是凡人做。回归英雄自身,也回归到电影本体。ps.保罗达诺路人粉一本满足,咖啡馆一幕的亮相堪比爱德华·霍普画作,帅到尖叫。
第一小时慢热,第二个小时精彩,第三个小时煎熬
前面一个半小时可以缩短点,倒没有预期得那么难看,罗伯特这版Batman我是认了
蝙蝠侠算DC市场最稳妥的IP了,隔几年就得炒一回。前有蒂姆·伯顿、诺兰,早已将The Batman抬高到一个不可攀登的高度了,因此这一部并未承载影迷太多的期待。实际上,影片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拖沓的,篇幅长倒成了缺点。罗伯特·帕丁森的表演毫无特色,也就怨不得影迷审美的固化。特效痕迹太重,哥谭的暗黑氛围被削弱不少,至少反派是令人失望的。
嫩牛五方一脸受气包的样儿,让我第一次觉得蝙蝠侠很穷酸。太长了,看完觉得浪费了时间,决定重新去看一遍大本版!
雖然有起源部分但是用案件來對照布魯歲的身世的確不錯,而且他還沒能走出陰霾的脆弱和不安,從而產生既容易懷疑又容易相信的徬徨和堅定都拿捏得恰到好處。戈登反而有點憨憨地,精彩在那邊大小聲像隻浣熊(喂—)。阿福被女傭人喊潘尼沃夫先生的時候立刻想到之前角色影集的特工英姿(睡女王也算😂),雖然本片戲份不多但是剛剛好。但事後想起來覺得好笑的是,貝爾蝙在車裡喊蕾秋,羅伯蝙在車裡喊阿福⋯⋯(肥本蝙就是喊瑪莎了吧,不過不在車裡)看到花邊新聞說男主角跟導演在片場打架到底真假啊?這個陣容我想看續集耶!也很期待貝瑞柯根版的joker!還有這版貓女我也喜歡(原本就喜歡柔伊克拉維茲,在big little lies很亮眼),就是她最後把貓放機車箱把我嚇到,貓咪會被機車聲嚇到應激吧!!
曾经惧怕恐惧,于是成为恐惧本身。
从以暴制暴到不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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