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A/1972/15‘/VOSTF/16mm
d'après « I cani del Sinaï » de Franco Fortini.
将童话与现实完美结合起来,将历史与现在带到我们每个游子眼前,而那最后的台词直击我心:go, go, don’t look back. 只因过去一年我也说了好几次相同的话。评论里很多人说这很导演personal情愫,可我却只看到一种与我们的互通,丰富,引起我多层面的共鸣。意外潸然。
就那一小片街区景来回用,那黑白不就是掩盖布景的假么,最大的问题情感跳戏啊,是一会儿感受孩童的天真,一会儿又体会父母的无奈。
喜欢这个剧本,表面上是简单的《我11》,内在流动的是一种离开,一种不得不成人,瓜熟蒂落的离开,一种选择,一种万箭齐发,不选不是人的选择。我们不得不走向的岔路口太多了,不见得谁好谁坏,毕竟,情谊也在马斯洛需求理论中,毕竟,活着未必比死了好。想起普希金的那句: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会成为永恒美好的回忆。
Kenneth Branagh有一个金子般的童年,父慈母爱,学习好还有漂亮女孩子喜欢
记录一个时代(政治),一些老片的出现挺让我惊喜:黑白中彩色的电影与戏剧/摄影很不错,一些地方比较做作/仅此,为什么是最佳原创剧本?想不通。
其实对于有的人来说 幸福就是阳光 音乐 舞蹈和啤酒 本来就不需要什么“深刻” 那又何必煞有介事的加上这么多形式外壳呢?从开片的第一场暴动炸车开始其实在影像上用黑白就大可不必 而所有的情绪段落都来升格加大段配乐真的充分暴露导演对电影艺术的“粗通皮毛” 唯一可称道的是演员出身的导演对几名老演员的镜头表现尚对得起演员出身 但动辄怼脸的特写也同样令人出戏 学习了几部经典影片就不列举了 拿它跟《罗马》比真的有惹到我
此片最大的亮点在于色彩的虚实倒置,虚的部分(电影电视)是彩色的,现实部分反而全是黑白的。其表达很明确,现实中的贝尔法斯特就是黑白的,那里的人们处在黑白世界之中,什么都非黑即白,不是天主教就必须是新教,不是白人就必定是黑人,不参与暴动就要被暴徒迫害……但他们从黑白电视机上看到的竟然全是彩色的画面……此片拍于去年,实际也给小粉红递刀了,你看,至少在另一形态的社会里是没有宗教矛盾和种族冲突的……电影整体情绪如片尾萨克斯,蛋蛋滴忧桑,所诉说的无非是背井离乡的那些事,故事太单薄了。有相当一部分被归为“剧情”的电影是属于实在没啥剧情却又无法被归入其它类型的类型,包括本片。无论小说还是电影,你光是穿了一身风格化的衣服,凹个造型斜倚门旁,深沉得一批,燃鹅归根结底,没有故事怎么都是不行的,三星已是天花板了。
非常勉强的及格。100分钟的电影几次无聊到暂停。又是老电影串烧,又是金曲串烧,还有雷神漫画,还到处念诗。看不到什么情怀,只有一股逮着往里塞的感觉。和《罗马》比实在是有点碰瓷,感觉更可以相比的是德尼罗的那部《布朗克斯故事》,可惜比起那部也是远远不如,一堆莫名其妙的构图和节奏奇葩的剪辑。不过里面确实有一些挺触动我的地方,不至于让我太厌恶。
内容撑不起这么高规格的制作。画面很有质感,但从头到尾完全没被打动,只觉得好漫长(结果才一个半小时多…)
No matter how far you go, you never forget where you came from.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For the ones who left. And for all the ones who were lost. 确实看出很多《一一》的味道,动荡的年月里更加感慨。
21.11.13电影院,没有字幕的北爱尔兰口音我是真的不太行,但应该没有影响到理解吧…整个电影院大部分都是老人,还是老人家品味更好。我旁边的那个人结尾哭到泣不成声,大概也是一个离开家乡的人。
Someone stayed, someone left, someone were lost…
喜欢这个剧本,表面上是简单的《我11》,内在流动的是一种离开,一种不得不成人,瓜熟蒂落的离开,一种选择,一种万箭齐发,不选不是人的选择。我们不得不走向的岔路口太多了,不见得谁好谁坏,毕竟,情谊也在马斯洛需求理论中,毕竟,活着未必比死了好。想起普希金的那句: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会成为永恒美好的回忆。
奥斯卡里看到的最值得的一部作品了。
在只有1%的人想要离开故乡的地方迫切地离开了她,又用99%的迫切回归故乡。“GO. Go Now. And don't look back”,丹奇奶奶和曼斯爷爷挑起乡愁的大梁,貌合神离的父母,兄长,特意安插的同桌的她,都没法在感情上说服观众。黑白儿童视角片就叫《罗马》?
好吧,不是每一次黑白都是影片牛逼嘎嘎的特征
影片在俄乌开战后看,似乎更应景了点,没人喜欢战争,人人喜欢家园,试问要不是连命都保不住了,谁会离开亲爱的故乡的呢?影片在片尾闪过唯一的全彩色画幅是呈现了当代的贝尔法斯特,而整个电影几乎都是六十年代黑白的过去,但更有质感也更加有趣。你可以把他看作爱尔兰的阿莫多瓦和贾樟柯,他们都在电影里为自己的故乡正名。惊讶的是本片居然没有入围最佳摄影和最佳配乐,离谱!
很私人化很真挚的故事。但,或许是受限于时长的原因,很多东西都不清不楚的带过去了。母亲这个人物因外部环境的影响而转变略显突兀,原因出在构成外部环境的这场暴乱本身的描写太过欠缺,难以让人信服。比利像个可有可无的角色强盗A或者劫匪B,感觉这场戏和开头的暴乱戏的顺序可以换一换。故事线捋地不清楚,把握不住节奏,继而导致抒情的时候只能见缝插针,
看到主角是个小孩子,我一度认定又会出现很多讨厌的熊孩子情节,结果这是我见过难得懂事又可爱的男孩,为此不愿苛责这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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