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很浪漫的电影。已经成为著名作家、哲学家和诗人的马哈茂德为了静心写作离开城市,回到了少年时居住的家族庄园。一棵不结果的梨树使他的开始回忆起自己12岁时发生的一段刻骨之恋……
◎获奖情况:1998年芝加哥国际电影节最佳影片银雨果奖、1998年伊朗Fajr国际电影节最佳女演员、最佳摄影2项奖。
“天色尚早,但很快就会暗下来,趁着白日漫漫,我们一起去散步吧。”和drive my car相似的结构但是不一样的生活,我喜欢看起来开心的电影。
转向女性的交谈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 洪导还比较诚实
洪常秀和伍迪艾伦的差距就是题材和广度上的匮乏,江郎才尽。
为随手纪录的生活瞬间创作一整部电影,有什么能比此种创作层级的颠覆更动人?
洪常秀是想说:我电影里,关于戏里戏外演职服化道的一切,都必须是我的私人最爱。换句话说,作者电影的导演们,从不接受公私之分的讨论(金敏喜点了个赞)。
慢热,四十分钟才入戏。结尾的彩色太私人了。
不然我是万万不看的。
意识到自己染上了老去的麻木。我丧失的不止是感知,也许还有生命力。
老洪头的电影不必多说就俩字好看。可是他真的越来越过分了,以前还是拍敏喜的同时顺便表达一些自我,到这一部甚至完全没了自我,就是单纯想示爱以及炫耀wuli敏喜!重点是还拿了奖!好过分!好嫉妒!!
还挺厉害 ,拍一种不算电影的电影,而且也不算闷。有点神奇,主要还是敏后厉害
在停止写作后,小说家短暂失聪,语言系统化为身体符号靠手语得以表达。而静默中,书写的本质和拍摄的意义进行贯通。camera就是一支笔,从40分钟处,由作家+导演+演员彻底进入“小说家的电影”,当小说家极富魅力感且极度自由时,一部影片就轻盈地从镜头通道里生成。金敏喜松弛而放松,捧着小雏菊、狗尾巴草与树叶结合成的花束,她就是笑着漫步,随着两句“我爱你”和洪常秀一起进入彩色地带。这部洪导的自我剖析中,虚构不会阻碍真实从他建构的情境中发生。
洪老,要拍电影,而不要讲自己啊……拍不动了可以停下来歇一歇的,为啥要把这种东西拿出来?
每次我都发誓不再看洪常秀了,然后每次还是又看了,实在是抵不住金敏喜的诱惑, my bad.
五星给这段自省和最后的敏后。
看完全片的我:骚瑞,作为多年洪粉,我对洪导最近戒烟还是戒酒毫不关心,对洪导有新欢(即使不是金)也无任何意见,但是看着一脸精明的金敏喜佯装单纯天真的忸怩作态,真的倍感恶心......但她和洪是绝配,因为两人骨子里都很享受名利带来的拥簇(也就是无论制作什么作品都会有人给出长篇大论的赞美),但在表达上绝对遵循“这是我自由的选择,我只渴望自由地自我表达,我追求纯洁的艺术,名利对我来说什么也不是”。不过洪的狡猾在于他会设置某些场景嘲讽自己的虚伪,而金在他的视角下永远无法开口,永远死气沉沉。
我真想请教一下各位大神,读解一下洪常秀的电影语言,牛逼在哪里,每一次的推拉有什么寓意。我看的是电影还是小说,是视听还是文字
私人情绪挺重的,这真的是自己沉浸旁人勿扰的神仙状态了吧。
我为金敏喜唱歌打四星,我为金敏喜看雪打四星,我再为金敏喜拿花笑打五星(之后见长评)
洪常秀和蔡明亮的电影都是随笔型,独辟蹊径,远离商业
那些尬住的留白和笑着的化解,那些见面前的犹豫不决,见面后的进退失据,这一切不就是他电影的意义吗?不就是我们生活里的真实写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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