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菲真的有才,从战争片硬汉到穿梭市井的超英,再到为梦想的癫狂音乐剧作者都能驾驭。重重叠叠的阿卡贝拉加适时切入的其他乐器真的很爽。“剧作家就是要一部接着一部写作品,希望能有所回应。继续创作吧,孩子,写你熟悉的东西。”
艺术门类大融合的流媒体年代,更能看出各门艺术类型独立存在的意义。某种跨界的“壁”,不是调试视听语言、精简叙事节奏就能轻松突破的——更何况,如这般自信的“创作者”所钟爱的,就是用所谓原汁原味的懒惰挑战双边的水准。
故事简单之极,为什么还需要旁白?因为真人真事改编。确实,全篇唯一倚仗的就是真人真事改编了。感情线尤其稀碎。
加菲的演技实在是一百分 但是剧作的节奏差些火候 观感并不上乘 似乎面面俱到 但也导致笔墨太散 缺少一锤定音的高潮
电影里呈现出的Jonathan Larson,其实和他的那部最著名的作品一样,充斥着某种程度的自私、自以为是、自我中心……但是,我无法讨厌这一切,因为我无法拒绝其中蕴含的真挚和才华。看了不少关于Rent的各种缺点的小论文,很多我也无意反驳,但它始终打动我心,Jonathan Larson也始终让我无比难过——如果他能够继续下去,他一定会创造出不留任何遗憾的作品。
不亏以前是一对儿,相隔5年,加菲甩出一部与前女友在2016奥斯卡风光无限的《LA LA LAND》同样高口碑的音乐剧!巧了,两部在豆瓣同样8.4,连片名也都是AAB格式。
7.3 倒是看出了一些黑暗中的舞者式的设计,但初执导筒的林聚聚显然是不具备冯提尔那样的影像嗅觉,剪辑很多时刻是反而是破功的,摄影机的运动也因此被破坏;它依靠的更多是对于乔纳森拉森,以至于音乐剧本身的真情流露,伪纪录片与内心的剧场穿插共奏,从而谱写出不平凡的人生乐章,《梅艳芳》至少也应该这么拍吧。
作为路人粉觉得无功无过,作为音乐电影应该在镜头、艺术设计上多加功夫,电影明显更像一部舞台剧,倒是加菲的表演提升了一个档次。
音乐剧人致敬音乐剧人,本片也改编自拉森的音乐剧自传。节奏和情绪演绎(真人与音乐段落跳接)很有趣,可惜没在大屏幕看,但感觉看现场最合适。印象最深是和女友争吵那场戏。
初心已死,热血难赴,仅此而已。
故事,歌曲,表演都不錯,但舞台音樂劇與電影的那種違和感從頭持續到尾
思考着后果,思考着退路,思考着回报,选择真的太需要勇气了。但除了未至的朝阳,还有黑夜里细微的星光。
各方面都令人想要和《爱乐之城》对比。但本片无论是音乐上还是对爱情与梦想之间挣扎的表现,都差了许多。
一开始我以为这只是一部普普通通格式标准的传记片,但从它舞台剧式的演出,夸张的表现方式中就可以看出这部电影的闪光之处,更不要说本就出色的表演与音乐了。但是全片从头到脚都包裹了一层浮夸,所以不是我的菜。
毫无亮点。加菲的表演很卖力,但给人的感觉更像是自我感动。
怎么能做到这么难看的,安德鲁加菲尔德演技也很浮夸。看到在快餐厅自嗨那段戏真是受不了了,创作者是不是觉得这样很酷?这样的片子怎么配跟爱乐之城相提并论的?
虽然我不是特喜欢这么美式的音乐,一开始觉得过于激情澎湃,但整部电影其实是在用激情澎湃的音乐来庆祝一个人在有限生命里获得的伟大成就。乔恩的作品很难说不是他燃烧生命创作的,为了创作伟大的作品他甘愿过着贫寒低下的生活,这样纯粹的生命值得用最滥情最激扬的音乐赞美。
电影里呈现出的Jonathan Larson,其实和他的那部最著名的作品一样,充斥着某种程度的自私、自以为是、自我中心……但是,我无法讨厌这一切,因为我无法拒绝其中蕴含的真挚和才华。看了不少关于Rent的各种缺点的小论文,很多我也无意反驳,但它始终打动我心,Jonathan Larson也始终让我无比难过——如果他能够继续下去,他一定会创造出不留任何遗憾的作品。
昨天喝醉了,迷蒙中我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我还能有艺术的感知力吗?我不想丢失,我想痛哭,我想为它而死去”,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我想我大概不会丢失。艺术是黯淡的星光,艺术是爆裂的花火,艺术也许是唯一的一条捷径,让你离真实的自己越来越近。
(7.0/10.0)Garfield的be小王子称号名副其实,除了开party那段大部分时间歌曲都很无聊,做为普通传记电影明显更稚嫩,搞文学创作的人应该更有共情,不过看完这些艺术创作人的一生,很庆幸自己有一点文学素养可以支撑说两句俏皮话,但这又不远够我去发癫追求文艺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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