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以“霹雳队”与“天武队”两支篮球队的比赛为线索,讲述三个把篮球视为生命的少年,在梦想与现实的面前,如何实现他们篮球之梦的故事。霹雳队的东方翔(言承旭饰)和元大鹰(罗志祥饰),一个是获得全国大专联赛最佳 MVP的天才明星球员,一个是天赋异禀的篮球奇才。而劲敌天武队的灵魂人物是拥有不败神话的无极尊(吴尊饰)。影片不仅有炫目的篮球动作,更有少男少女间浪漫的青春爱情故事,在三大帅哥的演绎下,点燃了一股不小的“篮球火”。
罗志祥凭借《篮球火》入围第44届台湾金钟奖最佳男主角。
陀螺陷入一种现代文明与魔术幻觉交接年代的情调的营造而不能自拔,这直接影响到故事本身和人物塑造,一手好牌打的稀烂。
因为评分比较低所以期待不大,但是居然看完觉得很惊喜。确实时长是短板,很多地方可以精简缩到两个小时的。导演本人因为太爱自己的场景设计和服化道,所以镜头都给的很长很久而且拉的很远,导致节奏感觉缓慢。但是水形物语和潘神的迷宫都是差不多的表达,不能因为这个是crime thriller就硬要求人家快节奏。喜欢guillermo del toro的人应该不会觉得不喜欢。
资本主义旧社会把人变成鬼!很好看呀,画面和音乐都很华丽,是非常抓人的类型片。大魔王气质真的太A了,和男主的对手戏很好看,她的眼神又危险又撩人。库珀在这片奉献了我看过的最好演技,尤其是最后那句“I was born for it.”
cooper依旧帅气迷人,电影进行到一个小时了才切入正题,全程无聊,最后一个反转还挺有意思的,本来自己是风靡一时的“心理师”最后还是上当被变成“怪人”喝酒的梗埋的好高级
不说那些神乎其神的东西,纯纯观感上来说就是难看。前面事陀螺得快乐星球,后半段这么好的演员们都没发挥出张力。包括大魔王在内放水空间都不大,这种脸谱化的表演和人物设计真的够够的。服化道另说,但对于陀螺来说也不值得一夸。
还是前半部分马戏团的部分比较好看,为啥我有种库珀台词多了,戏反而变拖了的错觉。前半段没啥话的地方味道就很对。
前面讲Carny的部分好喜欢,用三十年代嘉年华做背景真的很棒,全程怀念【Carnivale】,后面么就。。。不过noir当代化反正也一直拍不好,因为本来就没有什么情节,那种特别的氛围感又很难现代化,虽然色彩布景服饰和女主角确实都很好看
教科书级的节奏感十足的狗血小品。处理得自在轻盈。丝毫不削弱现实主义意义,得亏用这种表达方式。巴登表演无懈可击。
玩弄人心的把戏终将被戳破
脆弱心理的下岗人员,心机婊的实习生,混乱的同事炮友网都让观众同情哈登。
整部电影的节奏都太慢了,一直在铺垫,铺垫,实在很难坚持看完,要不是陀螺估计直接弃了,当下的世界已经离电影艺术越来越远,在这样的环境下做复古没问题,但是这么陈旧和拖沓,只会离观众更远了
然而反观其内容本身,又一定程度上为其概念化、系统化的主题结构所束缚,其体量本身不足以承载如此繁杂的人物象征,亦难以在兼顾其系统的同时维持戏剧现实的节奏,故而在一些段落(由以高潮戏为甚)的处理上略显琐碎,繁杂,反而缺失了力量。
前面的铺垫确实太过冗长 导致结尾没办法撑得起来
畸形秀+精神分析,这个反人类的文本好戳我兴趣点。人类需要刺激就创造“怪物”,需要宽恕就创造“上帝”,需要原因就创造“精神分析”,骗的人越多越接近神明与真理。有点好奇老版的渎神程度,新版删了宗教的部分,但看着痕迹还是挺明显的。马戏团确实太长了,不过我估计陀螺真正想拍的就这段,一兴奋就塞了太多又不舍得删,结果又长又赶,反而没有尽兴,还不如美恐。到后面观感反而上升,整个电影作为畸形秀本身,以商品的滑稽姿态被包装给观众。而马戏团就是包裹商品的包装盒,扮演着氛围组、呈现主题和完成衔尾结构的作用。演员方面我反倒觉得选的不太好,库珀演这个角色有点太老了,没那股莽劲儿。布兰切特更夸张了,哪个心理学家会长得这么有侵略性,病人一看她就会紧张吧……
好在铺垫够长,马戏团的戏整整用了一小时,享受极了。不好在离开马戏团后情节有点普通,和铺垫相比收尾太快了。万万没想到在大魔王和小白兔竟然就一场对手戏。
真的拿捏住黑色电影的范了,从故事的编排到人物布景,都向450年代的电影致敬,换句话说,会有人觉得很老气没新意。
可以想象原版应该是部很酷的黑色电影,新版2个半小时真的又臭又长,高潮部分几乎一笔带过,显得莫名其妙,陀螺这回栽了大跟头。
剧本本身很硬,所以故事线看着很吸引人。几大主演的表演发挥正常,所以整体片中很具观赏性。
6.9分。有陀螺的美学打底让整部电影看起来稍微高级了一点,剧情从团长介绍开始大体就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来。整体过下来各方面挺单薄,Key Point也来得很是生硬(我肯定不会自信到把钱存到一个我在酒会上认识没两天的人)。浪费了威廉·达福和托尼·科莱特,即使是凯特·布兰切特也就是个危险的美人。没什么二次咀嚼的欲望。
快进看完的。男主一开始就有原罪啊,活活冻死了自己的父亲,然后放火烧了房子。请问动机是什么?就是为了说明这个男子天生是坏蛋吗?但他在马戏团的表现有好像温文尔雅,不像是个能杀父亲的人啊!!!还谈了一段浪漫的恋爱。然后画风突转,马上变坏了。原来重头戏在后面。但前面已经放了一个小时了!!铺垫太长!后面事情败露后,女律师栽赃的戏份,太过于明显了。那样直接在办公室暴露自己,只怕是会死得更快!男子前面聪明的不行,后面居然如此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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